道路照明术语
发表时间:2017年05月11日
01.城市道路
在城市范围内,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、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。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、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和城市居民的服务功能等,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、居住区道路。
02.快速路
城市中距离长、交通量大、为快速交通服务的道路。快速路的对向车行道之间设中间分车带,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。
03.主干路
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,采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,如三幅路或四幅路。
04.次干路
与主干路结合组成路网起集散交通作用的道路。
05.支路
次干路与居住区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。
06.居住区道路
居住区内的道路及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街巷。
07.常规照明
灯具安装在高度通常为15m以下的灯杆上,按一定间距有规律地连续设置在道路的一侧、两侧或中间分车带上进行照明的一种方式。采用这种照明方式时,灯具的纵轴垂直于路轴,使灯具所发出的大部分光射向道路的纵轴方向。
08.高杆照明
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等于或大于20m的灯杆上进行大面积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。
09.半高杆照明(中杆照明)
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为15-20m灯杆上进行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。当按常规照明方式配置灯具时,属常规照明;按高杆照明方式配置灯具时, 属高杆照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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